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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

    青岛英海服饰有限公司、青岛申子亿实业有限公司、李岩、周晓华、赵晓红、贾俊先:

    (2018)鲁0214 民初6615号民事判决【二审:(2019)鲁02 民终 1063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2020)鲁0214执 1728 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袁显刚对你们享有的该笔债权及担保权利已经得到司法确认。根据袁显刚与青岛珑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袁显刚对你们享有的全部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珑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请你们按照该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立即向青岛珑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付款及担保义务。

    本通知书此前逐一送达各位债务人,因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或签收),特统一进行公告送达。

    债权转让人:袁显刚

    债权受让人:青岛珑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