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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分行对毕守丛依法享有的经(2014)黄商初字第1962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债权及从权利,已经按现状依法转让给董华刚。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请债务人毕守丛、于丰千、王伟依法向新债权人董华刚履行义务。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分行

    (买受人)董华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