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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银海城市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公告

    (2023)银海强清公告第 1号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 2023年1月16日作出(2023)鲁0391清申1 号民事裁定书、(2023)鲁0391强清1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山东高速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淄博银海城市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海数码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担任银海数码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清算组现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银海数码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应于2023年3月15日17时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明确债权的性质、金额、有无担保及形成原因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并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或逾期申报债权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3月20 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召开股东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二、银海数码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未清偿或未交付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

    三、银海数码公司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妥善保管和向清算组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证照、账簿、文书等财产或资料,如实回答询问,若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上述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同时还应依法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四、清算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金茂大厦A 座 5 层,联系人王兵舰,联系电话18816199666,电子邮箱643691760@qq.com

    淄博银海城市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