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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青岛金纺抽纱有限公司:

    胶南市人民法院(2008)胶南商初字第 50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你公司欠青岛冠银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截至2020年12月17日已偿还本金 40万元,尚欠本金130万元、利息 7055元、诉讼费用25813元。

    现通知你公司,青岛冠银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 12月17日将上述尚未偿还的全部债权及相应权益转让给了姜成强,你公司收到本通知后上述债权转让即发生法律效力,此后,你公司向新的债权人姜成强偿还上述债权即可。

    特此通知。

    青岛冠银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徐敬芝、徐强、徐良敏、黄强、张学兰、姜成强、魏玉胜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