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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喻浩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姚大强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对借款人喻浩然所拥有合同编号平银(威海分行)个循抵字(2021)第(RL20210120026355)号项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姚大强。截至2022年6月 6 日,该笔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137381.03元,针对上述贷款债权,借款人应支付给姚大强的利息按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应支付的诉讼费用、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结果给付。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担保费、及抵押物优先受偿权。

    现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受让方姚大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姚大强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