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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对裕鲁(青岛)实业有限公司依法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已经按现状依法转让给崔勇。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请债务人裕鲁(青岛)实业有限公司、保证人胶州市三阳棉织有限公司、徐宗殿、崔学海依法向新债权人崔勇履行义务。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

    崔勇(买受人)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