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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0)第387-3号

    山东朝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申请人平潭壹先影视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合同纠纷一案,本会于2021年1月21日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仲裁案件变更请求申请书。经审查,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的受理条件,仲裁庭决定受理。现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案件变更请求申请书》、青仲变辩通字(2020)第387号《仲裁案件变更请求答辩通知书》。你方的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5日内。

    上述事项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 座荣柏财富中心13层

    联系人:仲裁一处  肖秘书

    联系电话:(0532)8578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