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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鲁0923破2号

    本院根据山东君上纸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月5日裁定受理山东君上纸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1月6日指定山东洁昕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清算组担任山东君上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君上纸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1年2月10日前,向山东君上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经济开发区东顺街1号院内办公楼三楼西侧君上厅;邮政编码:271500;联系人:洪仙珠、黎钊;联系电话:0538-2551589、0538-2851279;联系邮箱:jxxqyglr@163.com)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山东君上纸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山东君上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1年2月24日9时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届时可根据短信通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