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对王作敏依法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已经按现状依法转让给林照栋。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请债务人王作敏、保证人青岛城阳升航缝织有限责任公司、纪东升依法向新债权人林照栋履行义务。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
林照栋
2021年 1月 12日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对王作敏依法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已经按现状依法转让给林照栋。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请债务人王作敏、保证人青岛城阳升航缝织有限责任公司、纪东升依法向新债权人林照栋履行义务。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
林照栋
2021年 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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