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对潘卫国、潘卫建依法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已经按现状依法转让给青岛富林森苗木专业合作社。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请债务人潘卫国、潘卫建、保证人黄永刚依法向新债权人青岛富林森苗木专业合作社履行义务。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
青岛富林森苗木专业合作社
2021年 1月 12日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对潘卫国、潘卫建依法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已经按现状依法转让给青岛富林森苗木专业合作社。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请债务人潘卫国、潘卫建、保证人黄永刚依法向新债权人青岛富林森苗木专业合作社履行义务。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
青岛富林森苗木专业合作社
2021年 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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