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四版

无标题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山东原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山东原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中长资(鲁)债转字【2019】75号《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对公告清单所列的借款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抵押权等)依法转让给山东原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山东原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相关潜在的承债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原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还款义务。

    特此联合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山东原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日

    附:公告清单  截至:2019年 5月31日

    序号1

    借款人

    名称

    淄博兆润经贸有限公司担保人名称

  原贷款行

    保证人:淄博四泰联合化学有限公司、赵文军、韩慧珍、曹军、赵晓筱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本息合计(人民币)

    陆佰肆拾玖万叁仟叁佰元整(小写:6,493,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