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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于云飞、梁清清、于云红、朱爱君、董广仑、林桂春:

    依据我行与你 6 人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保证合同》、《 借款人及担保人配偶声明》,你6 人应偿还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贷款本金 4021.75 元及利息、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已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彭胜祥,请你们向彭胜祥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告知。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536-7605112

    通知人: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

    2019 年7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