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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我行与赵琦签订的《 债权转让协议》【 合同编号:(2019)济农商历债转字第 24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傅延峰所欠 206,849.32 元不良债权转让给赵琦;其中:贷款本金99,999.84 元,利息 105,490.48元(利息截止 2019年 3 月 20 日,之后的利息亦在本次债权转让范围内),代垫诉讼费 1,359 元;贷出日:2006 年 11月6日,到期日:2007 年 11 月5 日,担保人:刘英、卞春英。

    现特此通知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将上述债权直接向赵琦清偿。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

    2019 年 7 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