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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我行与赵琦签订的《 债权转让协议》【 合同编号:(2019)济农商历债转字第 23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吴廷谦、南树国所欠 763,623.03 元不良债权转让给赵琦;其中:(1)

    吴廷谦于 2012年 11 月8日借款 28.5 万元,目前尚余本金 231818.10 元,到期日 2013 年3 月7 日;截止 2019 年 3月 20日欠利息 391026.45 元,

    南树国于 2006年 3 月 22日借款 10 万元,到期日 2007 年3 月 20 日,尚余本金 10 万元;截止 2019年 3 月 20 日欠利息37782.48 元,担保人:陈亭、丁云霈。

    现特此通知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将上述债权直接向赵琦清偿。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

    2019 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