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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序号

    借款人(债务人)名称

    山东明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齐天利塑业有限公司本金34,924,790.007,984,980.79

  欠息6,924,868.42

2,499,392.44

  其他债权262,110.00

    ——

    —担保人

    山东大庚玻纤有限公司;山东永惠食品有限公司;王明悦、李绪兰;

    淄博富丰达建材有限公司;刘涛、路云红、高洪光、胡锦丽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简称“华融山东分公司”)与买受人山东粤电能源有限公司签署的《 债权转让协议》(山东 Y15190067-1),华融山东分公司已将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依法转让给买受人山东粤电能源有限公司。

    华融山东分公司现公告通知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买受人山东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清单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9年7月 3 日

    附件:公告清单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基准日:2019 年 5月20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