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四版

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书

    赵月明、刘斌、王清杰、淄博众至投资有限公司:

    为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韩东祥(370303195705010033)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自愿将韩东祥在(2019)鲁03 民终 247 号判决书中对赵月明(370303620910061)、刘斌(370303197008010635)、王清杰(37052119700321005X)、淄博众至投资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 3635600 元转让给李鹏(37072319700726397x)、薛志(370303195802182152)、林涛(370303197102202115)、陈义民(370303196001235132)、张克成(370303194811190037)、王兆山(370303194903221734),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在收到本通知后,依法向上述债权受让人履行全部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韩东祥

    2019 年4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