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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山东宏基铁塔有限公司:

    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公司《关于解除与山东宏基铁塔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的通知》:你公司与我方 2010年 11月 3 日签订的采购订单号为4100042355 的合同(下称原合同),合同交货期为2010 年 11 月 30 日,因你方逾期多年未完成供货,我方多次联系你方无果,现已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94 条和第 96 条的规定,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合同及相关的补充协议和其他构成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件,原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不因原合同的解除而解除,我方保留追究你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韩先生 0531-80123959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2019年4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