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2345合计
资产种类
债权资产
债权资产
债权资产
债权资产
债权资产债务人名称
菏泽市牡丹区超普电器有限公司
菏泽市牡丹区弘和家纺有限公司
菏泽盛发工贸有限公司
菏泽市银裕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盛欣电热器材有限公司
资产所在地菏泽菏泽菏泽菏泽菏泽基准日
2019 年4月22日
2019 年4月22日
2019 年4月22日
2019 年4月22日
2019 年4月22日
本金3,000,000.001,273,043.001,800,000.001,789,606.843,095,851.5110,958,501.35
利息
302,165.00
142,476.00
461,075.64
367,242.47
416,269.541,689,228.65担保情况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质押
其他情况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菏泽市牡丹区超普电器有限公司等企业债权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截止基准日 2019 年 4 月 22 日,该债权总额合计为12,790,363.52 元,其中本金 10,958,501.35 元,利息 1,689,228.65 元,代垫费用 142,663.52 元。该资产包总计 5 户,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菏泽地区,抵押资产 1 户(详见附表:债权明细表)。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需按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支付转让价款并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的市场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处置方式:拟以公开处置方式对外转让本次公告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公开竞价、竞争性招标等方式。整包转让优先,亦可分包转让。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止。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联系。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相关债权资料及法律文件为准。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岳然,联系电话:(0531)67776217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577 号阳光金融中心 1102室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 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公告资产清单抵押
抵押
资产种类
债权资产
债权资产
债权资产
债权资产
债权资产债务人名称
菏泽市牡丹区超普电器有限公司
菏泽市牡丹区弘和家纺有限公司
菏泽盛发工贸有限公司
菏泽市银裕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盛欣电热器材有限公司
资产所在地菏泽菏泽菏泽菏泽菏泽基准日
2019 年4月22日
2019 年4月22日
2019 年4月22日
2019 年4月22日
2019 年4月22日
本金3,000,000.001,273,043.001,800,000.001,789,606.843,095,851.5110,958,501.35
利息
302,165.00
142,476.00
461,075.64
367,242.47
416,269.541,689,228.65担保情况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质押
其他情况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菏泽市牡丹区超普电器有限公司等企业债权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截止基准日 2019 年 4 月 22 日,该债权总额合计为12,790,363.52 元,其中本金 10,958,501.35 元,利息 1,689,228.65 元,代垫费用 142,663.52 元。该资产包总计 5 户,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菏泽地区,抵押资产 1 户(详见附表:债权明细表)。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需按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支付转让价款并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的市场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处置方式:拟以公开处置方式对外转让本次公告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公开竞价、竞争性招标等方式。整包转让优先,亦可分包转让。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止。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联系。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相关债权资料及法律文件为准。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岳然,联系电话:(0531)67776217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577 号阳光金融中心 1102室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 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公告资产清单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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