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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催收通知

  • 日期:20180829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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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利波、刘晓芹、孙伯赞、吴健、杨晓东:

    2015年11月6日,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将其享有的对你们的债权转让予济南天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为此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亦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了你们。时至今日,借款人徐利波及共同还款人刘晓芹、保证人孙伯赞、吴健、杨晓东,仍未按《个人最高额联合保证借款合同》【编号:(润丰合行天桥支行)个高保借字(2013)年第1201号】之约定向济南天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偿还借款本息,已构成严重违约。自该催收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徐利波、刘晓芹、孙伯赞、吴健、杨晓东立即向济南天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偿还上述《个人最高额联合保证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息。

    特此公告催收。

    济南天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