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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 日期:20180829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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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1

    借款人名称

    山东史泰诺工业制造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

    04 02 340号《 借款合同 》、04 02364号《 借款合同》

    担保(抵押)合同编号

    临清联创实业有限公司、山东迅力特种汽车有限公司、宋新华、刘长山、刘新杰、临清市卫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原贷款行

    402340_001、0 33 6530、0336530_003、0336530_004、0336530_005、0402364_00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支行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受让人周伟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人周伟,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受让人周伟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