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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云堃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孙巍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日期:20180829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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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嘉兴云堃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堃一期”)与孙巍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云堃一期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孙巍。云堃一期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孙巍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其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联系人:王向前;联系电话:18515060095;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华南路6号地杰长安驿B座616室。

    特此公告。

    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万元)

    嘉兴云堃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孙巍

    2018年8月27日

    资产

    包号2017112020171129

    序号

1

2贷款银行

  借款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孙怡孙红英

    担保人及共同还款人贷款合同编号

    徐珍星、解可松

    尹东明、孙红日8140102109001

    债权转让本金余额( 万元)(截止2017年12月21日)139999532084022096827.76

  149.99备注

    债权转让金额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迟延履行金及诉讼费用、律师费等。具体的利息、罚息、复息、迟延履行金以及其他债权金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