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烟台辅仁商贸有限公司
烟台名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烟台德隆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3月20日序号债务人名称本金500000078000006280000
利息
1894743.67
1543365.42
1218691.25担保人
由王香玲夫妇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由刘少波夫妇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由王杰莪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物
1、以王茂兴广东别墅做抵押,广东清远市
美林湖·国际社区加洲岛南九街5 号;面积466.92平方米。
1、以刘少波个人广东别墅提供抵押担保,
清远市美林湖.国际社区加洲岛南一街 21号,面积466.92平方米;
2、以杜海涛个人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烟台市芝罘区解放路 157号1 单元 3101号,面积188.71平方米。
以王杰莪个人广东别墅提供抵押担保,
广东清远市美林湖·国际社区加洲岛南九街7 号;面积466.92平方米。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解丽华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解丽华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7 月16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解丽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解丽华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解丽华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解丽华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信达资产山东省分公司联系电话:0531-87080308
中行山东分行联系电话:0531-58522398
解丽华联系电话:010-8847215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解丽华
2018年7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8年3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济南永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烟台辅仁商贸有限公司
烟台名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烟台德隆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3月20日序号债务人名称本金500000078000006280000
利息
1894743.67
1543365.42
1218691.25担保人
由王香玲夫妇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由刘少波夫妇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由王杰莪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物
1、以王茂兴广东别墅做抵押,广东清远市
美林湖·国际社区加洲岛南九街5 号;面积466.92平方米。
1、以刘少波个人广东别墅提供抵押担保,
清远市美林湖.国际社区加洲岛南一街 21号,面积466.92平方米;
2、以杜海涛个人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烟台市芝罘区解放路 157号1 单元 3101号,面积188.71平方米。
以王杰莪个人广东别墅提供抵押担保,
广东清远市美林湖·国际社区加洲岛南九街7 号;面积466.92平方米。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解丽华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解丽华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7 月16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解丽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解丽华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解丽华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解丽华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信达资产山东省分公司联系电话:0531-87080308
中行山东分行联系电话:0531-58522398
解丽华联系电话:010-8847215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解丽华
2018年7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8年3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济南永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本版主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