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汇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青岛李沧蓝海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东仲字第56、57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
东营仲裁委员会
二 〇 一八年八月八日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青岛李沧蓝海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东仲字第56、57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
东营仲裁委员会
二 〇 一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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