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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8080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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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宸(37012419841125001X):

    你自 2018年6月1日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连续旷工超过五天,已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根据我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济南市邮政局员工手册》、《山东邮政企业员工奖励与违规违纪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为你送达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因直接书面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于你,特公告送达。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到单位(济南市英雄山路祥泰广场 5 号楼 1411室)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来办理手续时,请一并携带户口本(首页、索引表、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等,我单位为你办理失业保险等手续,逾期不到,后果自负。

    济南吉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