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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8071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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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禄裕:

    据您所在用工单位向我司反映,您自 2017年9 月底起至今未到用工单位上班。用工单位要求我司通知您立即打卡考勤并到岗上班。如果您接到通知仍未到岗上班,则视同旷工,用工单位会将您退回至我司,并会要求您退回离岗期间工资待遇。届时,我司亦将根据用工单位相关规定及你我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补充条款的约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我司已将上述内容通知您,但您置之不理。现我司再次通知您,请您自本公告登出之日起三日内到我司说明离岗原因并到岗上班。如果您仍置之不理,我司将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山东东力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