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娟女士:
你与2014年 4月1 日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你长期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39条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决定 2016年6月 15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因无法联系到你,特此公告。
山东天宇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017年8月9日
你与2014年 4月1 日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你长期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39条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决定 2016年6月 15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因无法联系到你,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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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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