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综合新闻 第二版

无标题

  • 日期:20170814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青岛金羊鞋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汽车贸易中心、青岛市二轻总公司、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转让方”)与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方”)于 2017年 6月 30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已经将青岛金羊鞋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欠原工行债权(合同编号为 200004001 银行承兑垫款、2000-05-06 银行承兑垫款、2000-05-61银行承兑垫款、200004050 银行承兑垫款、20000220 银行承兑垫款,保证人为青岛市汽车贸易中心)债权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烦请被通知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向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义务。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