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10111213山东省博兴县寨郝农工商实业总公司山东省博兴县佛酒厂博兴县寨郝乡致意皮毛购销站博兴县东门村预制厂博兴县寨郝乡经委博兴县水利局寨郝镇管理站寨郝第五窖厂寨郝贸易公司博兴县柳童村委博兴县寨郝供销合作社山东省博兴县西门企业集团总公司山东博兴环宇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博兴县造纸厂合计9000.00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本金13149000.006499000.00150000.001289000.0020000.0020000.0010000.00314500.001280000.003347000.008500000.0023970000.0058557500.00
利息28659679.08
6989025.71
394637.28
72228.38
4554360.65
47086.56
110739.34
27406.52
751396.77
2682692.50
10473607.34
14629066.9125395011.0494786938.08
合计
544637.28
81228.38
67086.56
130739.34
37406.52债权情况债务人名称41808679.08
13488025.71
5843360.65
1065896.77
3962692.5013820607.3423129066.9149365011.04153344438.08
其他
债权担保人山东省博兴县造纸厂山东博兴环宇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博兴县寨郝福利木器厂百货门市部博兴县寨郝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博兴华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山东博兴县电器开关厂、
山东省博兴县佛酒厂
博兴县方正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依据相关规定,现就博兴县方正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博兴县方正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将以下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保证债权、抵押权及相关的诉讼追偿权等)在山东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依法进行债权转让。特此公告。
注:1、以上清单列示截至2016年3月20日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余额。2016年3月20 日之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博兴县方正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及法律的有关规定计算。
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或其他承债主体。
3、联系人:马朝阳,联系电话:0543-2300026,地址:博兴县博城三路185号
博兴县方正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0日
号10111213山东省博兴县寨郝农工商实业总公司山东省博兴县佛酒厂博兴县寨郝乡致意皮毛购销站博兴县东门村预制厂博兴县寨郝乡经委博兴县水利局寨郝镇管理站寨郝第五窖厂寨郝贸易公司博兴县柳童村委博兴县寨郝供销合作社山东省博兴县西门企业集团总公司山东博兴环宇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博兴县造纸厂合计9000.00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本金13149000.006499000.00150000.001289000.0020000.0020000.0010000.00314500.001280000.003347000.008500000.0023970000.0058557500.00
利息28659679.08
6989025.71
394637.28
72228.38
4554360.65
47086.56
110739.34
27406.52
751396.77
2682692.50
10473607.34
14629066.9125395011.0494786938.08
合计
544637.28
81228.38
67086.56
130739.34
37406.52债权情况债务人名称41808679.08
13488025.71
5843360.65
1065896.77
3962692.5013820607.3423129066.9149365011.04153344438.08
其他
债权担保人山东省博兴县造纸厂山东博兴环宇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博兴县寨郝福利木器厂百货门市部博兴县寨郝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博兴华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山东博兴县电器开关厂、
山东省博兴县佛酒厂
博兴县方正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依据相关规定,现就博兴县方正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博兴县方正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将以下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保证债权、抵押权及相关的诉讼追偿权等)在山东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依法进行债权转让。特此公告。
注:1、以上清单列示截至2016年3月20日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余额。2016年3月20 日之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博兴县方正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及法律的有关规定计算。
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或其他承债主体。
3、联系人:马朝阳,联系电话:0543-2300026,地址:博兴县博城三路185号
博兴县方正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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