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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致山东博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贵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商河县西部新城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一期建设PPP 项目孟西路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一期市政道路 K0+050-K0+560工程施工。

    2021年1月21日,贵司已退场。因贵司未按照上述合同履行相应义务,现通知贵司于公告作出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相应义务以及完善相关工程。否则,我司将解除与之签订的合同,并委托第三方对相关工程进行完善及整改,因此,支出的费用和损失由贵方承担。我司也将追究贵司的违约责任以及对我方造成的损失。

    公告人:山东新鸿锦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