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理论与实务 第3版

无标题

  • 日期:20201023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东支行对赵文花依法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已经按现状依法转让给李晓梅。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请债务人赵文花、抵押人赵文花依法向新债权人李晓梅履行义务。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

    李晓梅(买受人)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