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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邮电材料厂

关于自行清算债权申报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积极稳妥的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青岛市邮电材料厂(以下简称“材料厂”)拟进行清算注销,材料厂现已成立清算组,开始进入清算程序。请材料厂债权人自本公告刊载之日起45日内,向材料厂清算组申报债权,所需提交债权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最新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贵公司法人印鉴);若债权人为自然人,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载明债权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及债权人债权金额、性质、有无担保、是否为连带债权等具体内容的债权申报书;债权人债权形成所依据的合同、协议等债权凭证;债权人的支付凭证包括收条、银行转账证明等;债权人请求偿债的证明;担保文件、担保登记证明;债务人已偿还部分债务的证明;如债权人需委托他人代为申报债权的,还应提交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债权人按如下联系方式提交上述文件,如各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产生不利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申报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甲1214

    联系人:李森

    联系电话:18663941189

    注:申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7:00

    青岛市邮电材料厂清算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