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韬:根据厦门中健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转让方)与山河一片红(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对你享有的债权(本金150万元、利息、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具体计算方法以(2015)崂民二初字第358号民事判决书为准)及实现和执行资产在内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依法转让给山河一片红(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方和受让方特公告通知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据此,请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河一片红(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债权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责任,以及转让人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
特此公告。
厦门中健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山河一片红(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
特此公告。
厦门中健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山河一片红(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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