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借款人及其他责任人
潍坊龙浦塑业包装有限公司、潍坊市东海食品有限公司、潍坊杰瑞德耐高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陈文才
青州盈方工贸有限公司、陈拥军、孙爱静、陈爱民、宋海霞、杨德军、高燕枝
贷款银行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安丘支行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青州支行
借款合同编号
2017年齐商 银 承0604 字021号
2018年齐商 银 借0602 字010号
债权资产金额(以判决书为准)
(2018)鲁 0784民初 4971 号民事判决书
(2019)鲁 0781民初 1703 号民事判决书
根据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山东债驿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公告资产清单列明的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本金、罚息、复利、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依法转让给山东债驿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债驿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上述债权转让之事实,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并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各方及/或其法定的义务继受人立即向山东债驿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山东债驿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1日
潍坊龙浦塑业包装有限公司、潍坊市东海食品有限公司、潍坊杰瑞德耐高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陈文才
青州盈方工贸有限公司、陈拥军、孙爱静、陈爱民、宋海霞、杨德军、高燕枝
贷款银行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安丘支行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青州支行
借款合同编号
2017年齐商 银 承0604 字021号
2018年齐商 银 借0602 字010号
债权资产金额(以判决书为准)
(2018)鲁 0784民初 4971 号民事判决书
(2019)鲁 0781民初 1703 号民事判决书
根据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山东债驿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公告资产清单列明的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本金、罚息、复利、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依法转让给山东债驿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债驿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上述债权转让之事实,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并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各方及/或其法定的义务继受人立即向山东债驿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山东债驿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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