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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序号1234债务人

    山东中达长信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恒日(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创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胡氏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号

    2003年工高字第077号;2004年工高字第041 号;2004年工高字第 51 号;2003年工高字第76号

    2001 年市北字第0280号、2001-400号银行承兑协议、2001-446号银行承兑协议

  担保人

    2004 年市南字第0159 号、第 0160 号、第 0108 号、第 0101号、第 0043 号;2005年市南字第0004号

    青岛中长信房屋销售有限公司(原名称青岛中长信房地产开 发 有 限 公司);青岛中达长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新泛华实业有限公司;青岛中世信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商之行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38030283-2005年(即墨)字 74 号、60 号、38030283-2004年(即墨)字 0121号

    青岛一诺服饰有限公司、即墨市星河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本金27013057.539400000.004915000.003966000.00

    利息(截止2020年4月20日)69618288.19

21238863.12

13452635.21

9341855.83

    青岛鼎和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连慧玲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青岛鼎和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连慧玲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青岛鼎和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人及抵押人、保证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给连慧玲。青岛鼎和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连慧玲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连慧玲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连慧玲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青岛鼎和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连慧玲

    2020年8月26日

    附:公告清单  单位:元

    受让方联系人:张传涛  联系电话:15863460265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债权本金余额及利息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0 日。2020年4月20 日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及2020年4月20 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连慧玲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