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袁普铭、蔡俊鹏、袁祥华、袁冠芹、袁加义、周书梅、袁普庆、孟春令:
根据我行与蔡文杰签定的债权转让协议,在我行编号为(青南)个高保借字(2015)年第20150330001号《个人最高额联合保证借款合同》项下的不良贷款本金583982.45元及相应欠息(包括主、从债权在内的一切权利)已经全部转让给蔡文杰,请自公告之日起向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袁普铭、蔡俊鹏、袁祥华、袁冠芹、袁加义、周书梅、袁普庆、孟春令:
根据我行与蔡文杰签定的债权转让协议,在我行编号为(青南)个高保借字(2015)年第20150330001号《个人最高额联合保证借款合同》项下的不良贷款本金583982.45元及相应欠息(包括主、从债权在内的一切权利)已经全部转让给蔡文杰,请自公告之日起向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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