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综合 第4版

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

    袁普铭、蔡俊鹏、袁祥华、袁冠芹、袁加义、周书梅、袁普庆、孟春令:

    根据我行与蔡文杰签定的债权转让协议,在我行编号为(青南)个高保借字(2015)年第20150330001号《个人最高额联合保证借款合同》项下的不良贷款本金583982.45元及相应欠息(包括主、从债权在内的一切权利)已经全部转让给蔡文杰,请自公告之日起向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