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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19)第915-2号

    何向刚: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王岩与你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19)第 915 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 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本会主任于 2020年6月 23 日指定徐成清担任仲裁员一人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仲裁庭定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30 日后的 2020年 8 月27日 14:00 在本会第一仲裁厅(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 886 号荣柏财富大厦B 座2层)开庭审理,请你届时出席庭审。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二○ 二○ 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 号荣柏财富大厦B 座2层

    联系人:仲裁一处  肖秘书

    联系电话:(0532)8578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