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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刘刚(370304197603131331),截止 2020年6月29 日你已连续旷工超过5 天,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征求工会意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因公司通过各种途径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特此通告。

    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