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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王钦强  王淑凤  王友军  王花云  王友昌郎花兰:

    借款人王钦强于 2007 年 9月 30 日从我行借款20000 元,担保方式:保证,到期日为 2008 年 9 月 15日,截止 2020年 5 月 25 日,借款人尚欠我行贷款本金1 元,利息 60063.63 元。你应偿还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贷款本金、利息共计 60064.63元

    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已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王克来,请你向王克来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0536-7605112

    通知人: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

    2020 年6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