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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张勇(37010319731223101X)同志:

    你自 2020年 1 月 8 日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连续旷工超过 26 天,已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根据我公司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济南市邮政局员工手册》、《山东邮政企业员工奖励与违规违纪处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请你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到公司(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 162号)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来办理手续时,请一并携带户口本(首页、索引表、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等,我公司为你办理失业保险等手续,逾期不办理,后果自负。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

    2020 年4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