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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尊敬的客户:

    您们与我公司签订《“ 四十大道”项目商铺认购协议书》,购买位于威海市青岛中路 87-1 号的商铺。按照协议书的约定,您应当在签订上述协议书后十日内到“四十大道”项目售楼处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视为您自动放弃认购权,我公司可将您认购的物业出售于他人,所交定金不予退还。您至今未与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已经违约。现通知您:我公司解除与您之间的《“四十大道”项目商铺认购协议书》,您所交定金不予退还。

    附公告通知清单:

    联系电话:15550631897

    联系人:聂先生

    特此通知。

    威海建元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4月 19 日序号12345认购商铺坐落位置

    威海市青岛中路-87-1 号-1004

    威海市青岛中路-87-1 号-1010

    威海市青岛中路-87-1 号-1047

    威海市青岛中路-87-1 号-1073

    威海市青岛中路-87-1 号-3049认购人崔彩莲李国江王丽红池锦顺徐芳芳

    《“ 四十大道”项目商铺认购协议书》签订时间2014 年3 月 8日2014 年5 月 25日2013 年11月 7日2013 年10月 12 日2014 年4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