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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马世勇同志:

    自 2019年12月2日起你无故旷工至今。我厅多次与你联系无果后,于2020年2月12日在《山东法制报》刊登了限你在60日内到我厅说明情况的通知。现期限已满,你仍未联系我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我厅将按程序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