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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区支行支行与傅得晟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区支行与傅得晟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区支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全部权利以及由此派生或与此相关的其他权益依法转让给傅得晟,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债务人和相应的担保人向傅得晟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

    公告清单:(单位:人民币元)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区支行  傅得晟

    2020年4月 14日序号1234贷款银行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区支行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区支行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区支行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区支行

  借款人

    青岛豪派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刘卫东于军于德凯

    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或抵押人孙丙宝刘卫东

  于德礼王俊玲

    债权转让本金余额280,000元400,000元326,492.28 元620,000元备注

    债权转让金额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金及诉讼费用、律师费等。具体的利息、罚息、复息、迟延履行金及其他债权金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核算。

    债权转让金额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金及诉讼费用、律师费等。具体的利息、罚息、复息、迟延履行金及其他债权金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核算。

    债权转让金额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金及诉讼费用、律师费等。具体的利息、罚息、复息、迟延履行金及其他债权金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核算。

    债权转让金额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金及诉讼费用、律师费等。具体的利息、罚息、复息、迟延履行金及其他债权金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