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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邝彬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借款人名称

    山东华农食品有限公司担保人名称

    保证人:山东华农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德州宏鑫花生蛋白食品有限公司、平原县聚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刘旭辉、陈宇仙

  原贷款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邝彬签订的中长资(鲁)债转字【2019】37号《债权转让协议》安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对公告清单所列的借款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抵押权等)依法转让给自然人邝彬。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邝彬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相关潜在的承债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邝彬履行相应还款义务。

    特此联合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邝彬

    2019年5月7日

    附:公告清单本金(人民币)

    捌佰玖拾万元(小写:8,90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