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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山东远东农科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恒昇 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尤寿印:

    我单位(转让方)已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将我单位对贵方享有的、在公授信字第 ZH1400000053311号《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及相关从权利及利益转让给了青岛君汇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受让方),青岛君汇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行使债权人享有的各项权利。现通知贵方上述债权转让之事实,并请贵方及/或贵方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继受人向青岛君汇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债务。

    特此通知。

    转让方:青岛怡和胜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 〇一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