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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

    山东金宝龙化工有限公司、潍坊港龙服装有限公司、潍坊亚盛纺织有限公司、官一宝、陈蕾、官风龙、魏金美、刘富民、杨英兰:

    1、借款人山东金宝龙化工有限公司从我行办理贷款 700 万元,以山东金宝龙化工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抵押,官一宝、陈蕾、官风龙、魏金美提供保证担保。2018 鲁 0702 民初 2484 号民事判决书载明截至 2018 年7月 20 日结欠借款本金700万元,欠息766201.44元。

    2、借款人山东金宝龙化工有限公司从我行办理贷款 290 万元,潍坊港龙服装有限公司、潍坊亚盛纺织有限公司、官一宝、陈蕾、官风龙、魏金美、刘富民、杨英兰提供保证担保。

    3、借款人山东金宝龙化工有限公司从我行办理贷款 160 万元,潍坊港龙服装有限公司、潍坊亚盛纺织有限公司、官一宝、陈蕾、官风龙、魏金美、刘富民、杨英兰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 2 笔贷款结欠借款本金2993418.98 元,2018 鲁 0702 民初 282号民事判决书载明截至 2017 年 11 月 13日欠息 309882.06元。

    上述3笔贷款诉讼费用共计116442元。

    4、借款人山东金宝龙化工有限公司从我行办理贷款 50 万元,以官风龙名下房产抵押、官一宝、陈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 2019 年1月 17 日结欠借款本金 50万元,欠息 96224 元。

    潍坊农村商业银行潍城支行已于2019 年3月 12 日将该债权及与之有关的从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张弛(联系电话:13805368669)

    现将债权转让一事向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告知,请自通知之日起主动联系受让方,并立即向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担保义务。

    特此通知。

    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