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鹏远置业有限公司:
你、我公司之间于 2011 年 9月24 日,签订的机械式停车设备销售安装合同,质保金 313702元,至今没付,请贵公司自本催收公告登报之日起,10 日内将质保金 313702 元向我公司及时付清。否则,我公司将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特此公告。
济南天辰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4月 3 日
你、我公司之间于 2011 年 9月24 日,签订的机械式停车设备销售安装合同,质保金 313702元,至今没付,请贵公司自本催收公告登报之日起,10 日内将质保金 313702 元向我公司及时付清。否则,我公司将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特此公告。
济南天辰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4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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