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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山东迅力特种汽车有限公司(借款人):

    莘县华祥盐化有限公司、山东鑫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刘长山、王玉兰(担保人):

    根据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原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对山东迅力特种汽车有限公司债权本金 200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已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自 2019 年 3 月 29 日起将上述全部债权转让给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由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享有受让债权的一切权利,特此公告通知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并请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9年 4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