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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编号

  借款人李玉兰

  担保人

  李虎、李敬

    债  权  转  让  通  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宁(身份证:370112198006116858)2019 年 3 月22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李玉兰不良贷款债权及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罚息、代垫费用和所有担保权益等)转让给受让人李宁,上述债权转让后,李宁成为新的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一切权利。现公告通知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并请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李宁履行还款义务。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4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