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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8年12月26日

    山东海森特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惠春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马海英:本院受理原告齐保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25民初2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韩振鲁、杨宵宵:本院受理原告肖树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汪玉红:本院受理原告尹贻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25民21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赵殿成:本院受理原告王克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赵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赵殿成:本院受理原告王克全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赵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宋光喜、陈光英:本院受理原告谯立莲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吕耀斌:本院受理原告吕复慧诉你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杨之芹、陶永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杨之柱、杨之宝、杨之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424民初2983号案件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邑县人民法院

    刘吉伦、王志彬:关于原告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刘吉伦、王志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1424民初283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及答辩状用纸,自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临邑县人民法院

    王传华、单俊英、王善龙、王善国、王吉斌:关于原告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8)鲁1424民初298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及答辩状用纸,自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十四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临邑县人民法院

    解德仁、岳兰霞:本院受理原告张贵银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凤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山东名人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芦元诉被告巨野县住房和建设局、第三人山东名人置业有限公司政府信息公开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芦元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上诉状,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行政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巨野县人民法院

    刘文亮、霍洪廷、任文远、王伟、庄庆院、朱现明:本院受理的原告巨野祥菏运输有限公司分别诉你们挂靠经营合同六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724民初3912号、3863号、3914号、3876号、3792号、38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以上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赵文超:本院受理原告王思兵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独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葛增强:本院受理原告王方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要求你支付建筑材料货款34000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孙华龙:本院受理原告王学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归还借款135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康灿:本院受理原告王学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归还借款135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李延硕、张建华:本院受理原告张德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凤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刘中让、曾红:本院受理原告田中贵诉被告逯建军、第三人刘中让、曾红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商开亮:本院受理原告冉翠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章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商开亮:本院受理原告冉令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章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刘佩:本院受理原告徐现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章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商开亮:本院受理原告李忠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4民初36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章缝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毕二军、张翠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支行与你们、山东龙瑞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322839.61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724民初16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四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李敬奇、马玉顶、李朋:本院受理原告张作稳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们归还借款5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陈瑞鹏、李会:本院受理原告彭焕海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归还原告借款75000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724民初32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四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姜鲁昆:本院受理(2018)鲁17民撤5号、(2018)鲁17民撤6号原告孙强、刘春阳分别与被告姜广进、孟庆兰、姜鲁昆第三人撤销之诉两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两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2018)鲁17民撤5号、(2018)鲁17民撤6号两案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和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广华:本院受理原告杜后诚与被告朱广华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481民初26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孟庆东、韩邦凯、孙陆、徐仁胜:本院受理(2018)鲁17民初259 号之一原告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森博建材有限公司、济南鼎轩实业有限公司、华衡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丰利投资有限公司、李居臣、连士英、徐法坡、孟庆东、王超、吴传霞、韩邦凯、张永舵、邹晓媛、王春杰、孙陆、徐仁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邹晓媛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异议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军:本院受理(2018)鲁17民初386号原告黄建与被告菏泽市军安房地产置业及第三人李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高新区华江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滕州市级翔(集团)级索煤矿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81民初6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夏学刚: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刘士军与你、滕州鲁兴包装有限公司、孙涛、夏学兰、夏令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4)滕法执字第2077-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登记在被执行人夏学刚名下的车牌号为鲁D 773D2汽车一辆]及选择评估机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十个工作日9时到我院B206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我院将随机选择评估机构并对上述车辆进行评估。

    滕州市人民法院

    赵景民、樊启凤:本院受理原告徐传芹与你(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81民初322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 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徐志伟、苗大章:本院审理的原审原告李永存与徐志伟、苗大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李永存申请对其主张的借条时间是 2010年3月25日还是 2010年8月25日进行司法鉴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 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选择鉴定机构。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不影响选择鉴定机构的进行及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马祥龙:本院执行齐兆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481执121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滕州市人民法院

    冯绪成:本院审理的原告孙华、孙琪琛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孙华申请对2011年元月6号购房协议中冯绪成签名与2007年10月22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冯绪成签名是否为同一人书写进行司法鉴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选择鉴定机构。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滕州市人民法院

    刘成香:本院受理原告许金芳、许金云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81民初934号开庭传票及涉案房产估价报告(阳光丽景17-4-608评估总价656184元,阳光丽景10-1-402评估总价656878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曹春英:本院受理原告杨书贤与曹春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6民初18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鄄城县人民法院

    张加加: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胜兴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91民初20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解除原告东营胜兴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加加于2014年5月13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YS0086797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被告张加加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原告东营胜兴置业有限公司案涉阳光100城市丽园59幢806号房屋;二、被告张加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房屋备案注销登记;三、被告张加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东营胜兴置业有限公司代为偿还的银行贷款51000.1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分别自2017年9月26日以12778.48元、2017年12月31日以9561.67元、2018年3月29日以9554.9元、2018年6月25日以9550.15元、2018年9月27日以9554.9元至付清之日止,按照日千分之五计算);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65元,由被告张加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相惠、王蕾:本院受理原告刘延霞诉被告王蕾、王相惠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91民初22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要点:位于东营区沂河路15号18号楼2单元501室房屋中王义勤所有的部分,由原告刘延霞继承,该房产归原告刘延霞所有。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