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四版

无标题

    青岛二十二世纪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卓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青岛上联骐实业有限公司、青岛芳正慧实业有限公司、青岛茗第甲商贸有限公司、青岛佳泽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泳:

    青岛二十二世纪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已将(2015)南商初字第30896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对你方拥有的金融债权资产及其附属权益全部转让给青岛卓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以及按照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书计算的利息、复利、罚息、诉讼保全费、律师费、因该债权产生的其他费用等。据此,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行使作为债权人时享有的各项权利。现通知贵方上述债权转让之事实,并请贵方及/或其法定义务继受人立即向受让方履行全部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卓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